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调整
发布时间:2011-08-25 13:00:36 | 来源:信阳考试网
        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各科均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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