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河南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保险期限原则上每年开学日即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河南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高中、中职学校、幼儿园、普通高校及其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由省辖市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相关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中职学校、幼儿园保险费均为每生每年5元,普通高校保险费每生每年8元。投保后,每生每年赔偿限额人民币30万元。
据了解,河南省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中小学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目前普及率仅有75%。只有部分地区如郑州市金水区达到了100%,且全部由区财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