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2年“国考”录用简章
发布时间:2011-10-17 10:24:24 | 来源:信阳考试网
2012年“国考”大幕终于开启。10月15日,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正式开始报名。新一年度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变化和改革?考生在报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信阳考试网就“考公”相关问题进行了打探。

  解读1 招考人数近1.8万人,九大专业人数最多

  10月13日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发布。据统计,本次招录共有13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总计招考职位10486个,招考人数17941人。招考职位较2011年度增加了728个职位,人数增加了1736人。相较于去年增幅有所提高,是历年来招考人数最多的一次。

  其中,中央党群机关招419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招767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招14139人,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2616人。相较于去年,除了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人数有所减少以外,其他系统均有所增加。

  根据相关招录信息,2012年“国考”最热门的九大专业依次为:会计、税务、财政学、计算机、汉语言学、法律、工商管理类、公安相关专业、海关专业。其中,会计专业招考人数最多,达到3979人;其次为税务,招考人数为2681;排第三名的是财政学,招考人数为2460。

  解读2 应届毕业生机会大,8566个职位可供选择

  据统计,在10486个职位当中,无基层工作年限的职位达8566个,占到总职位数的81.67%,八成以上职位不要求基层工作经验。主要集中在行政直属及派出机构及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比去年略有提高。

  同时,有124个职位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比去年增长14.8%。据了解,今年国家拿出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根据规定,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对比去年,面向“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职位数量都有所增长。

  解读3 明确基层工作经历规定,报中央机关需2年以上

  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相关负责人称,按照中央关于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的精神,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特殊职位外,将全部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特殊职位”指的是涉及国家安全、非通用语、机要等方面的职位。招录机关在编制录用计划时,会对基层工作经历要求作具体描述。

  但这并不意味着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特别是县级直属机构将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也招录一定数量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而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

  此外,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解读4 对学历要求提高,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占11.2%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本科可报职位的招考人数为13490人,占总人数的75.2%;大专可报职位的招考人数为2445人,占总人数的13.6%。这两类占到88.8%。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招录2006人,占到11.2%。对政治面貌比例要求保持稳定,78.7%职位不限制。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报考条件和往年基本一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至1993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此外,还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

  同时,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公务员报考指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需要提醒的是,曾因犯罪受过刑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解读5 在银监会等单位探索分级分类考试

  2012年国考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首先,将中央机关招考职位区分为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等类别,在考试内容和招考政策上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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