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定向选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市政府办公厅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督促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进行考核评价等。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向从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带编选调7名工作人员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范围和人数
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7名(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名单见推荐)。
二、选调人员条件与资格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1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且现工作单位同意带编调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 报名
自愿报名。
2. 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3.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政府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考者具备以下条件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大学所学专业为医学类、食品类专业的(参照《河南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公务员。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要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出来后,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体检如出现不合格者,从考试总成绩排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做为拟选调对象,全部进入考察。考察主要是对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6.研究审定、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与所在单位沟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26日共3天,每天工作时间内受理。
3、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市政府大楼423室,联系电话:67185688)
4、报名须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推荐)一式两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有关事项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咨询电话: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电话67185688)
附件:1. 选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可参与报名的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名单
20111019152819180.doc
2. 选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11019152808958.doc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