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2-02-14 22:05:02 | 来源:信阳考试网
2011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各级别各科目均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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