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17号),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2日、23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信阳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按河南省司法厅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要求的条件。(中国普法网)
二、报名方式:
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先在网上预报名,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6月25日24时,报考人员应当在此期间登陆普法网(网址: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经过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须牢记网上预报名号和登陆密码。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2、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每天0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羊山新区新七街)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部介绍信。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并打印出相关信息(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必须是打印版的,户号人号齐全的。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信阳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有:光山、新县、固始、淮滨、商城、潢川、罗山、息县)
4、现场报名地点
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羊山新区)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做出相关承诺。凡填写、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所有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一式两份。
(四)准考证。
经市司法局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报名费用的,准予发放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于8月20至9月23日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报名学历的认定、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科目、报名费用等详细情况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0376-6280019
0376-6369953(7月1日至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