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商城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在岗不在编人员的具体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2-07-17 22:17:29 | 更新时间:2012-07-17 22:23:22 | 来源:信阳考试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豫人社〔2010〕105号文件精神,以及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现就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不在编人员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客观实际,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和农村基层卫生力量薄弱问题。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以上的(2010年11月30日以前乡镇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相近的专业资格人员和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人员(包括财会、汽车驾驶)。

5.具有商城县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

三、招聘岗位职数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本次拟招聘职数30名;岗位设置如下:

专业

人数

相关要求

临床

9

中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

护理

13

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财务

2

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会计资格证

汽车驾驶

3

有驾驶证且驾龄2年以上,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

影像

1

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证

检验

1

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证

药学

1

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证

 

四、招聘的程序

通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 - 7月27日,上午8:00 – 11:30,下午3:00-6:00。2012年8月3日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带乡镇卫生院推荐证明和县卫生局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或持派出所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资格考试成绩单,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填报《报考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8月5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

面试总分100分。

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依据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专业顺位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考核主要是到工作单位进行走访通过座谈了解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所报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2、县人社局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提示: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菜单选择“文件 → 打印 → 另存为 PDF”来保存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