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29 14:18:00 | 来源:信阳考试网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精神,请各地结合前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需求调研情况,认真做好今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地要高度重视岗位设置的申报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申报的范围仍为以往符合“特岗计划”实施条件的县(市)。具体申报程序是:
  1、各拟申报“特岗计划”的设岗县(市)教育、财政、人事、机构编制部门,首先摸清当地教师队伍现状(现有专任教师数、编制数、分年度自然流失人数等),共同研究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由县(市)级人民政府出具正式岗位需求报告。各地在设置岗位时,要增加村小、教学点教师的招聘数量,努力提高村小、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比例,推进偏远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要充分考虑当地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分布等因素,加强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2、省辖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岗位需求情况,商市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根据各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申报计划数等因素,共同审核确定各设岗县招聘计划,与招聘办法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材料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于8月2日前将下述材料报省教育厅。
  1、《2013年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需求申报表》和《分学科设岗需求申报表》(见附件1—3,要求加盖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2、各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申报需求计划的正式报告。
  三、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吕康
  联系电话:0371-69691798
  电子邮件:24295376@163.com

  附件:1.2013年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
     2.2013年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
     3.2013年特岗计划分学科设岗需求申报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提示: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菜单选择“文件 → 打印 → 另存为 PDF”来保存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