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各类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发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三、办事程序
1、市级向省申请;
2、个体到县区报名;
3、市级组织专家测试;
4、上报成绩;
5、抽查认定;
6、窗口发证。
四、办事时限
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
1、报名时带身份证原件;
2、照片(近期免冠)2张;
3、登记联系方式。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收费标准
1、师范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20元/人次;
2、各级教育系统的教职工30元/人次;
3、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电影、电视剧演员、配音演员和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测试人员50元/人次。
(二)收费依据
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 ;
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