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信政教督〔2014〕5 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豫政教督 〔2014〕4 号)要求,决定对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开展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地对照《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实施方案》中的 14 项内容自查与整改情况。
二、检查方法:
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县区检查 3 个乡镇,每个乡镇检查一所初中、一所中心小学、一至两所村级小学 (教学点)。 管理区初中必看,随机抽查两至三所村级小学(教学点)。
三、检查时间:
八月上旬。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