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部分媒体和网友反映“信阳市七高学生被教师殴打”的消息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15日上午,局长立即召集分管业务副局长及纪检组长研究该事件的处理,成立由纪检组长牵头,监察室主任、师训科科长参加的事故处理小组,于15日下午会同平桥区教体局工作组前往市七高进行实地调查,并赶往信阳市肿瘤医院看望因伤住院的学生。现将调查情况与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事情经过 5月13日晚第三节晚自习上课时,市七高高二年级主任张某在巡查年级晚自习时,发现高二(2)班学生胡某在上课时间玩手机,于是便告诉任课教师徐某将学生手机收缴,学生在晚自习下课后到徐老师办公室(教务处)索要手机卡,与同在办公室的教务处副主任陈某发生口角并厮打。 调查组分别约谈了当事教师陈某、张某、刘某和徐某及当事学生胡某、刘某,从当事人反映的情况看,当天先动手殴打学生的是教务处副主任陈某,教师张某在劝架的过程中,有过殴打行为,教师刘某和徐某老师没有参与殴打,一直在劝阻,学生刘某在劝架的过程中被教师陈某打一拳。目前学生胡某在信阳市肿瘤医院已进行全面检查,除背部有明显擦伤外,未发现有其它重大伤情,仍留院观察。学生刘某已返校上课。教师陈某在厮打过程中被学生胡某将嘴角打伤,缝五针,牙齿松动。 二、责任认定 教师陈某在此事中负主要责任;教师张某劝架中存在殴打行为,负连带责任;校长胡某负领导责任。 三、处理意见 根据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精神和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出如下处理: 1、给予负主要责任的教务处副主任陈某行政记过处分,免去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2、给予负连带责任的教师张某行政警告处分; 3、给予负领导责任的校长胡某行政警告处分; 4、对市七高全区通报批评,要求各学校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信阳市教育局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