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拟录用为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9-19 10:24:27 | 更新时间:2015-09-19 10:25:35 | 来源:信阳考试网

    经笔试、面试和考察,现将拟录用为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姓名

现任职单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第一学历

毕业专业或职称

政治

面貌

在新县参加

工作时间

刘久维

县公安局

1989.02

光山

本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中共党员

2011.12

韩  晓

县森林公安局

1981.06

新县

本科

法学

中共党员

2009.12

杨晓梅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84.10

新县

本科

应用化学

中共党员

2010.08

王  娜

陈店乡人民政府

1985.08

新县

本科

印刷工程(自考本科法律)

中共党员

2009.12

刘  琼

县人社局

1982.04

新县

本科

法学

中共党员

2005.07

肖建军

香山湖管理区

1982.10

新县

专科

农业教育(函授本科法律)

中共党员

2005.01

陈  霞

箭厂河乡人民政府

1982.04

新县

专科

服装设计与工程(函授本科法律)

中共党员

2008.12

张  帆

县财政局

1986.10

新县

研究生

企业管理(本科会计学)

中共党员

2012.05

陈  静

县财政局

1981.11

新县

本科

会计学

中共党员

2004.11

公示期限: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

监督电话:2960168

中共新县县委巡察机构

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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