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职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面试须知
发布时间:2016-06-24 09:16:42 | 来源:信阳考试网

一、面试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评审。

二、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携带本人近1年(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同一版本所教教材2本,其中1本备课使用,1本交面试评委。

三、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通讯工具集中保管,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

四、面试全程进行录像。面试时间共25分钟,其中讲课15分钟,答辩10分钟(其中个人自述不超过3分钟)。面试期间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讲课内容从面试人员携带的教材中随机抽取1课,工作人员填写《讲课答辩评分表》。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导面试人员到备课室进行25分钟的备课。备课时只带教材,不得携带任何教辅资料,由评委会统一提供备课纸。备课时间到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五、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后,将教材和《讲课答辩评分表》交给评委,说明本人面试序号、讲课学科和章节后开始讲课。讲课时必须在黑板上进行板书。讲课时间到后工作人员提醒进入答辩环节。答辩内容为中职学校正高级讲师应具备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等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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