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7 21:46:45 | 更新时间:2016-06-27 21:48:23 | 来源:信阳考试网

已通过高中、中专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于6月29日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行政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6224003

信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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