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6 17:58:21 | 来源:信阳考试网

信卫办〔2016〕214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认真做好我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省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招聘工作的重要性

特招医学院镑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是“369人才工程”九项计划中的前两项,是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的根本措施,是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形成有序就医格局的重要一环。去年由于受到启动时间晚、宣传发动不充分、政策不够完善等因素影响,招聘工作的效果不尽如人意,省厅下达的招聘计划未能全部完成。

为充分调动各县(区)的积极性,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今年起全面下放特招计划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的自主权。由各县(区)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抓紧推进,务必按时完成招聘工作进度

(一)宣传发动。6月中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力量,配合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走进省内医学院校,通过张贴公告、校园网站宣传等形式,力争做到今年毕业生人群全覆盖。同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转发省卫计委招聘公告。做好政策解读,特别是要针对毕业生高度关注的实际问题开展针对性宣传,重点就不受择业期限制、增加招聘专业、放宽招聘条件、特殊入编政策、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省级财政专项经费补助、职称晋升优待、提供周转住房等方面广泛开展宣传,增强政策吸引力,有效提高社会知晓度。

(二)发布公告。7至8月份,各县(区)根据豫卫发〔2〇15〕2号、豫卫发〔2016〕1号有关规定,自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专业、招聘岗位及数量条件,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招聘计划省、市不再统一下达,各县(区)可依据今年初上报的年度招聘计划,在优先保证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5个紧缺专业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此次新增加的招聘专业适当调整或增加招聘人数。

(三)笔试与面试。9月份,各县(区)根招聘公告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笔试、面试工作。同时,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并及时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10月份,各县(区)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签订合同。11月上旬,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各县(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幛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结果备案。11月底,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备案。

三、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主任和一个科室牵头负责,统筹各项工作的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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