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畅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不断优化公务员来源经历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我省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需要,结合省财政厅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10月11日决定,今年面向全省为省财政厅机关选调10名副处级及以下学识水平较高、财税金融等工作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这次公开选调的报考对象为,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并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省管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副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干部;省管国有企业副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干部;中央驻豫单位副处级(或相当职务层次)干部。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除应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选调学科门类或学科为应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等。
选调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以及办理调任(转任)手续等。10月13 -18日报名,10月29日笔试。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察满分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