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考核机制
发布时间:2017-01-19 16:25:47 | 来源:信阳考试网

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工作信息》(2016年第16期)刊发《河南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考核机制》,现全文转载。(豫人社)

河南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考核机制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印发了《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2011年印发的《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1〕6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办法》,在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章节上有所调整,内容上有所增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政策依据更加充分。把中央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新精神贯彻到《办法》的修订中。如强化培训考核,把培训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相结合。这些修订充分体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新要求,体现了公务员培训考核工作的内在规律。

学分设置更加科学。学分构成上,将原来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的构成改为线上学分和线下学分的构成。学分数量上,处级公务员由每年不低于144学分改为每年不低于110学分,其中线下学分不低于30学分,线上学分不低于80学分;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由每年不低于96学分改为每年不低于100学分,其中线下学分不低于20学分,线上学分不低于80学分。目的是使培训量的计算更为精确、更加具体、更好操作,特别是便于统计网络培训、脱产培训的培训量。

学分登记更加规范。对线下学分登记的程序、提交的材料、登记部门等进行了明确,制订了《公务员培训线下学分登记表》。目的是让学分登记更加规范、更为精确、更好操作,同时也督促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

结果使用更加严格。要求把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公务员任职相结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目的是为了提高培训考核结果使用的刚性约束,确保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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