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对应届毕业生开具如期毕业证明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19 10:05:46 | 来源:信阳考试网

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第三类申请人,暨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4号)文件要求,提供《如期毕业证明》或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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