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经济学类等12个省级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我省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经济学类等12个省级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现将各“教指委”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教指委”成员由单位推荐,省教育厅选聘。为规范“教指委”的工作,充分发挥“教指委”的作用,我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学位〔2011〕65号)制订了《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见附件2),各“教指委”应根据该工作规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切实促进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附件:1.河南省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名单 2.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28日附件1
河南省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名单 一、河南省经济学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随新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副主任委员:蔡玉平 郑州大学 董栓成 河南大学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作功河南大学 刘定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李燕燕郑州大学 张占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徐荣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屠巧平河南大学 潘克勤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河南省法学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苗连营 郑州大学 副主任委员:吴泽勇 河南大学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松建 郑州大学 闻 英郑州轻工业学院 袁荷刚河南师范大学 黄进才河南师范大学 程建平郑州大学 焦占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三、河南省教育学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杨林 河南师范大学 副主任委员:吴宏亮 郑州大学 赵国祥 河南大学 时明德 洛阳师范学院 刘志军 河南大学 孙先科 河南师范大学 杨新新 安阳师范学院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惠玲河南大学 王小美信阳师范学院 王保国郑州大学 毛 杰河南师范大学 关朝阳河南师范大学 许远理信阳师范学院 李帅军河南师范大学 李伟昉河南大学 杨 军河南大学 宋飞琼河南科技学院 张振东郑州大学 穆乃堂河南理工大学
四、河南省文史艺术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艺术硕士。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韩国河 郑州大学 副主任委员:魏新强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曹 阳 郑州轻工业学院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庆斌河南工业大学 王志伟郑州大学 王晓坤河南师范大学 刘世理信阳师范学院 严 励河南大学 李 锋郑州大学 李建设河南大学 杨朝军河南大学 张 喆河南科技大学 张志强河南师范大学 张建伟河南师范大学 张俊杰河南农业大学 张淑华郑州大学 尚恒志河南工业大学 郭先英河南中医学院 韩 梅河南大学
五、河南省工程硕士(1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工程硕士领域 材料工程、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工程、纺织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光学工程、动力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崔世忠 中原工学院 副主任委员:张 锐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关绍康 郑州大学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丽君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田 勇河南工业大学 任建军郑州轻工业学院 刘志超河南理工大学 孙玉福郑州大学 苏建修河南科技学院 吴学红郑州轻工业学院 陈鹿民郑州轻工业学院 纵 伟 郑州轻工业学院 周立明郑州轻工业学院 周光辉中原工学院 赵则祥中原工学院 段明德河南科技大学 顾玉宗河南大学 徐 斌河南科技大学 徐广印河南农业大学 徐立友河南科技大学 高传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黄金亮河南科技大学 曹玲芝郑州轻工业学院 焦 锋河南理工大学 管学茂河南理工大学 薛玉君河南科技大学
六、河南省工程硕士(2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工程硕士领域 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刘先省 河南大学 副主任委员:宋书中 河南科技大学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东云中原工学院 王延峰郑州轻工业学院 王克文郑州大学 王晓东河南师范大学 王福忠河南理工大学 甘 勇郑州轻工业学院 史敬灼河南科技大学 付子义河南理工大学 苏海滨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李 捷 河南大学 杨存祥郑州轻工业学院 吴庆涛河南科技大学 张长森河南理工大学 张德贤河南工业大学 陆桂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周清雷郑州大学 郑逢斌河南大学 贾宗璞河南理工大学 徐久成河南师范大学 龚鑫祥河南师范大学 彭玉峰河南师范大学
七、河南省工程硕士(3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工程硕士领域 化学工程、农业工程、食品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徐存栓 河南师范大学 副主任委员:陈复生 河南工业大学 毛多斌 郑州轻工业学院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 伟 河南师范大学 方少明 郑州轻工业学院 仵 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刘 鹏信阳师范学院 刘雅敏河南中医学院 汤建伟郑州大学 吴建宇河南农业大学 何 佳河南科技大学 张 军河南科技大学 张贵生河南师范大学 赵改名河南农业大学 娄向东河南师范大学 康怀彬河南科技大学 惠丰立南阳师范学院 谢文磊河南工业大学
八、河南省工程硕士(4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工程硕士领域 建筑学硕士、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杨小林 河南理工大学 副主任委员:王宗敏 郑州大学 周 英 河南理工大学 曹 健 中原工学院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军营河南科技大学 牛国庆河南理工大学 牛海鹏河南理工大学 田林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李宗坤郑州大学 李德亮河南大学 余永强河南理工大学 邹友峰河南理工大学 张 伟河南科技大学 张宏忠郑州轻工业学院 张建涛郑州大学 范晓伟中原工学院 周建国河南师范大学 庞绪成河南理工大学 赵同谦河南理工大学 赵顺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高洪波信阳师范学院 郭文兵河南理工大学 黄志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景国勋河南理工大学 鲍 鹏河南大学
九、河南省工程硕士(5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工程硕士领域 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聂相田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副主任委员:杨晓英 河南科技大学 李 煜 河南大学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 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王志涛河南工业大学 邓国取河南科技大学 仝新顺郑州轻工业学院 刘自然河南工业大学 刘溢海河南科技大学 杨 雪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杨玉中河南理工大学 肖艳秋郑州轻工业学院 顿志林河南理工大学 舒良友河南理工大学
十、河南省农学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谭金芳 河南农业大学 副主任委员:李友军 河南科技大学 刘明久 河南科技学院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田国行河南农业大学 刘 震河南农业大学 关付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杨青华河南农业大学 杨国宇河南农业大学 吴兴泉河南工业大学 谷秀娟河南工业大学 张瑞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林晓民河南科技大学 常重杰河南师范大学 程相朝河南科技大学
十一、河南省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李建生 河南中医学院 副主任委员:阚全程 郑州大学 吴卫东 新乡医学院 王 强 河南大学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田晨光郑州大学 冯卫生河南中医学院 刘广芝郑州大学 刘延锦郑州大学 孙长青郑州大学 李 彤新乡医学院 杨巧菊河南中医学院 杨锦建郑州大学 张金华新乡医学院 张振中郑州大学 陈长英郑州大学 赵志军河南大学 高社干河南科技大学 曹选平郑州大学 韩 光河南大学
十二、河南省管理学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涵盖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二)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安士伟 郑州轻工业学院 副主任委员:高友才 郑州大学 张茂松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秀芬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延荣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王金凤郑州大学 王性玉河南大学 邢 晟郑州轻工业学院 朱伟民郑州大学 朱选功河南科技大学 刘学民郑州大学 刘 科河南师范大学 刘新仕河南大学 闫 梅河南科技大学 李炳军河南农业大学 吴一平河南农业大学 张向东河南大学 范如永河南理工大学 孟 勇新乡医学院 赵 鹏河南农业大学 赵志泉中原工学院 饶明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秦海敏河南工业大学 高卫星郑州大学 郭少友郑州大学 曹明贵信阳师范学院 程云喜河南工业大学 程文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程遂营河南大学 曾 旗河南理工大学 薛玉莲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魏明侠河南工业大学 附件2
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探索和创新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具有鲜明河南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河南省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是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的专家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全省相关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监督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校际、省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全省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教指委”的组成、运行与管理适用本工作规程。
第三条 “教指委”按照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设立或合并设立。根据工作需要,“教指委”可下设若干分委员会。
第四条 各“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各“教指委”在“教指委”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设秘书处,秘书处是“教指委”的日常工作机构,设秘书长一人,由主任委员领导。秘书人选由主任委员与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协商后确定,应有较高的研究生管理工作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五条 “教指委”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相关行业部门推荐的专家组成;“教指委”成员由省教育厅聘任(均系兼职),受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第六条 “教指委”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必要时可做适当调整),可以续聘,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七条 “教指委”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协助省教育厅制订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制订和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制订和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标准等。 (二)受省教育厅委托对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及单位是否具备办学条件进行核查、提出意见;组织开展专业学位教学评估工作等。 (三)就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状况、教育质量、社会需求等,进行监测、分析和研究,向河南省教育厅、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建议和咨询。 (四)研究并指导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衔接。 (五)研究并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实际工作部门的联系。 (六)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校际、省际交流与合作,建设指导委员会网站。 (七)省教育厅委派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教指委”应于每年1月和12月分别向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第九条 “教指委”委员所在单位应支持“教指委”委员的工作并给予必要的保障。
第十条 “教指委”秘书处所在单位,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指导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正常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教指委”的经费来源为: (一)省教育厅专项拨款。 (二)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赞助、捐赠。 (三)其他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 秘书处负责“教指委”经费管理,并制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秘书处所在单位审计。 秘书处每年向“教指委”全体会议报告年度经费收支情况,由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 各“教指委”根据本工作规程,制订章程及工作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程由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工作规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