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创新创业
总结宣传工作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高校创新创业工作经验和相关成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3号)及全国高等学
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
的通知》(教毕指〔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
贯彻执行。
自2016年起,教育部将原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调整为全国高校创新
创业总结宣传工作,每年拟评选50所“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各高校要
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教育部《2016年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学校总结内
容提要》做好自查,认真总结本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创业指导服务及高质量创业就
业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特色经验,以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为动力,进一步加强
软硬件建设,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
能力,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开创大学生创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
各高校要积极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校内总结的基础上,符合条件且
有意申报的高校请于3月9日前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
盖学校公章报送我厅学生处(就业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hnbys202@163.com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省内初评,并按不超过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总数
5%的比例择优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推荐。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 马旭晖、杨阳
联系电话: 0371—65795552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南侧12楼A1223房间)
邮编:450008
2016年2月22日
(学) 教办学〔2016〕5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