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教育局文件
教师〔2016〕253 号
信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6年全市优秀特岗教师的通知
各县教体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特岗教师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 至 2015 年已聘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农村教育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2、遵循教育规律,潜心钻研业务,虚心学习,因材施教,勇于探索创新,参加过新教师岗前培训或教学技能培训,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观摩课。
3、爱护学生,关心集体,为人师表,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深受学生和同事的喜爱和好评。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履行《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协议》,无旷课迟到脱岗现象发生,所带班级近一学年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体罚学生现象,无违法违纪受到相应处理。
三、名额分配
评选市级优秀特岗教师 300 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1)。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县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上报前应将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乃至社会各界对候选人的意见,认真考核和遴选,真正把那些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优秀特岗教师评选上来,不得突破指标限额。
2、教育行政部门须填写《信阳市优秀特岗教师登记表》(见附件 2),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上报师训科。具备条件的可报送微电影视频。
3、各县要加大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要形成全社会都关爱特岗教师氛围,寻找、挖掘、推荐、宣传、学习优秀特岗教师先进事迹,弘扬其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精神,增强我市特岗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各县要从今年推荐的优秀特岗教师先进中,选出 3-5名具有典型性、榜样性、感动性和最美性的特岗教师,摸清核实典型事迹,认真整理宣传材料后单独上报市师训科。学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要优先推荐,其典型事迹将在网站、报纸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突出事迹将编辑成册,评优评先优先考虑推荐。
4、各县务于 8 月 10 日前将材料报市教育局师训科,逾期视为放弃。联系人:黄文卫;联系电话:6221783。
邮箱:sxk17832003@163.com。
附件:1.信阳市优秀特岗教师名额分配表
2.信阳市优秀特岗教师登记表
2016 年 6 月 28 日
信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 1
信阳市优秀特岗教师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优秀特岗教师 |
| 光山县 | 64 |
| 商城县 | 57 |
| 淮滨县 | 58 |
| 新 县 | 19 |
| 罗山县 | 25 |
| 息 县 | 36 |
| 潢川县 | 41 |
| 全 市 | 300 |
附件2
| 信阳市优秀特岗教师登记表 | ||||||
| 填表单位(盖章): | 制表日期:年月日 | 填表人: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是否作为典型事迹宣传 | ||
此表以纸质和 Excel 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