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从即日起具体办理程序是:
一是贷款申请人直接到县人社局二楼大厅24/25号窗口申请;
二是县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查。主要审查贷款人和反担保人的资格;
三是实地调查。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到贷款人经营场所实地调查相关情况;
四是会审。实地调查结束后,及时召开评审会,研究贷款担保情况;
五是审批。对经研究通过的贷款,及时办理反担保手续,担保中心负责人在《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上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向经办银行出具担保函;
六是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