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八项规定

时间:2013-04-03 11:14
一、严禁传授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二、 严禁仪表、着装不整洁,语言不文明,无教案或酒后授课。

 

 

 三、 严禁巧立名目办班收费。

 

 

 四、 严禁讽刺、挖苦、岐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 严禁滥编、乱发、推销、兜售盈利性教辅读物、资料等。

 

 

 六、 严禁赌博或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等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七、 严禁利用生日、节日、调位等向学生及家长吃拿卡要。  

 

 

 八、 严禁将犯错学生撵出课堂或无故动员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转学、休学、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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