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试 考 生 须 知
1、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时间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7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复审地点:新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教体局院内)。
3、面试时间:7月7日全天;地点:新县第一初级中学。
4、7月7日上午7:20,全体考生要准时到达考点,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分学科抽取面试顺序号。然后,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侯考室等候,不得随意离开,不准高声喧哗,有事外出必须经工作人员批准同意。
5、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说课内容为九年义务教育新县现用教材。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选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上册教材内容,化学学科选九年级教材内容。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选九年义务教育五年级上册教材内容。考生备课时的教材、教参和教辅资料自备。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评委当场公布成绩。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点。
6、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时到达考场,不按规定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7、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等自理。抽号到7月7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中午就餐由考务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如需其它帮助,可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新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