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中小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每天必须保证一小时

时间:2011-08-03 12:55 来源:大河报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2日发布《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中小学校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将实行“一票否决”。

  规定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

  规定明确,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规定还指出,对于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不好的,将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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