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试办教师发展学校的通知》(教师[2007]314号)精神,我省于2007年5月选定9所学校为教师发展学校首批试点单位,试办期为3年。2010年12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首批试点单位进行了集中评估。结果表明:9所学校在试办期间,通过引入高等院校、科研教研机构的优质教师教育资源,不断研究解决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收到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第二批试点单位深入开展有关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决定郑州市第二十六中学、郑州市汝河新区小学、安阳市第五中学、南阳市十三中、罗山县一中、河南省实验中学、河南省第二实验中学、河南省实验小学、河南省实验幼儿园为河南省首批教师发展学校。
希望首批教师发展学校继续发扬成绩,为促进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新鲜经验。同时,希望第二批教师发展学校试点单位认真学习首批教师发展学校的先进经验,创新理念,积极进取,以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探索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更加重视教师发展学校试点工作,认真组织,及时指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收到成效。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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