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有关问题解答

作者:编辑组时间:2011-10-02 17:14 来源:信阳考试网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由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在其服务范围内,为代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关系保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资调整等多项服务。
二、哪些人员应当委托人事代理?
    答:根据河南省人事厅豫人【1997】18号、豫人【2002】59号文件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应实行人事代理:
1、各类非国有(三资、集体、民营、乡企,私营等)单位或不具备管理权限的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应聘(新进)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4、自主择业的军队复员、退伍军人;
5、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其他需要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
三、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哪些?
    答: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局总局令《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4号)第21条规定;“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四、单位如何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答:1、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经办人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根据本单位的不同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1)各类企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其他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执业的证件复合件(验原件);
人才交流中心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无误后,发给《委托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人事代理合同书》。
2、单位填写《委托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人事代理合同书》,确定委托代理项目上,并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印章。同时,确定1至2名人事干部(专职或兼职均可),负责本单位的人事工作及与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工作。
3.人才交流中心与委托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委托单位缴纳人事代理综合服务费(150元/年·单位),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注:
(1)需要现场办理的单位,除备齐以上材料外,还须携带单位印章。
(2)人事代理合同期满需要续签的,请持原合同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办理续签手续。
五、个人如何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1、个人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如: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单位出具的解聘或同意调出的证明、辞职或辞退证明等)和身份证到人才交流中心,表明委托人事代理意向,由人才交流中心视具体情况向原单位出具调档函。
    2、原单位接到调档函15天内,将调出(解聘)人员的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现实表现、婚育证明等材料移交人才交流;个人持《身份证》、《干部(职工)调动介绍信》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并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
    3、人才交流中心根据审档情况,核定交费年限,签发存档凭证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个人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档案管理费及人事代理综合服务费,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4、人才交流中心不受理私自拆封的和由无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或机构拆分、转递的人事档案。
六、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经过哪些程序?
    答:根据毕业生的不同情况根据毕业生的不同情况,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办理程序也有所不同,具体程序分别是:(1)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由接收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签署人事代理意见;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经市大分办转交县人才交流中心。
(2)择业期内暂未联系到接收单位或准备复习考研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县人才交流中心, 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签署人事代理意见(学校也可集中为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 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其档案经市大分办转交县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3)择业期内已就业,现要求派到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和由省外院校被派到本省二次择业的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的还须提供原接收单位或省辖市人事局同意改派的证明)到县人才交流中心, 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接收函;凭县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和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到省大分办办理改派手续,并凭新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毕业生档案转交县人才交流中心;持新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七、人事代理的好处有哪些?
    答:人事代理对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人才诚信档案建立完善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事代理对个人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好处: 1、有利于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个人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后,只要履行相关义务,无论到公有制或非公有制单位工作,都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相关人事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记载、职称晋升考评、代办社会保险、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证明等。 2、有利于促进人才今后的合理流动。人事代理打破了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人才可以在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单位之间、不同地区之间进行流动。 3、有利于实现自主择业。人事代理制度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毕业生对单位的依附关系,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特长、兴趣、志向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充分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责任编辑:管理员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全部评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