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需持证上岗

作者:郭伟时间:2014-05-13 12:18 来源:河南省教育网
    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干部培训工作,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育干部队伍。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新任校长(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校长(园长)任职后半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在任校长(园长)全员培训制度。把校长参加培训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考核、使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规范校长(园长)培训证书制度,完善培训合格证书审核发放办法。完善教育干部组织调训制度,建立以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的干部参训机制。
  今后我省将加大对教育干部培训的经费投入,将教育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加强对经费监管,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并坚决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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