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02 10:54 来源:信阳市教育局

信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教思政〔2015〕1031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平桥区职教局,各管理区教育局(办),局属各学校:

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5〕103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限推荐先进集体1个,个人2名;各管理区限推荐先进集体1个,个人1名;各局属学校可直接申报先进集体,限推荐候选人1名。

二、各县区、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上报,未被省表彰的单位和集体将被授予信阳市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各县区、各单位务于2015年12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备齐并装订,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并发送电子文档。先进集体电子稿主题为“学雷锋+单位全称”,先进个人主题为“学雷锋+单位全称+姓名”。过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电子表格在信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裴祖军;联系电话:6221658;

电子邮箱:xysjyjb@163.com。

2015年12月2日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管理员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全部评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