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2月21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本人参加面试的所在地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具体方法为:考生本人写书面申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提交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成绩有异的电话告知(将“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果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再受理。
2017年2月22日
自2017年2月21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本人参加面试的所在地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具体方法为:考生本人写书面申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提交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成绩有异的电话告知(将“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果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再受理。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