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须知 内容:      1、入学咨询。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入学政策,在招生前两周,设立专门的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张贴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 2、简化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和暂住(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向流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 3、就学安排。 流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教学管理。 各接收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等方面一视同仁。 5、办理学籍。 流入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办理随迁子女的学籍,流出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籍随人走”的原则做好转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09 20:51:08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11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