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7年商城县纪委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县纪委宣传队伍建设,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宣传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计划选调县纪委宣传教育中心一般工作人员5名(事业编制)。 本县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名。 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也可以报名,但一经录用即转为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和范围(一)基本条件1、对党忠诚,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勤奋敬业;2、商城县党政机关,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5、近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6、身体健康;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三、选调程序(一)发布选调公告通过商城县人民政府网向全县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至2017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告网站下载《2017年公开选调商城县纪委宣传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报名表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学信网下载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同底版)4张到县纪委组织部报名。 (地点:县委3号楼一楼县纪委组织部126室,咨询电话:0376- 7957068)。 (三)资格审查县纪委选调办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用资格。 (四)考试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例。 确定面试人选后在商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个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满分为100分。 3、计算考试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面试工作由县纪委选调办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选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不足岗位人员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有关手续;如不满基层服务期限的,待服务期满后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拟选调人员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选调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县纪委选调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公开选调商城县纪委宣传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共商城县纪委选调办公室2017年7月13日 发布时间:2017-07-13 12:16:32 更新时间:2017-07-13 12:16:58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12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