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中的补充说明 内容: 一、关于“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6条”的说明变更为: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 二、关于“借调试用及调入”的说明变更为:选调试用及调入确定拟调人选,选调到县检察院机关工作三个月。 选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三、关于报名时间的说明为方便考生报名,报名时间延长2天,即11月27日始至12月3日结束。 请各位有意参与选调的考生相互转告。 特此说明淮滨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11月28日 发布时间:2017-11-28 18:18:25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13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