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河南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内容: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号)精神和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6]30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1年6月18日   上午9:00—11:30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2:00— 4:30 计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   上午9:00—12:00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人员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各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1 年3月14日9:00至2011年3月27日16:00。 照片上传时间截止为:3月26日16: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3月29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至 3月29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新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网上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并于2011年4月8日前将《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用电子邮件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发布时间:2011-03-04 16:28:30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1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