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举办全市高、初中部分学科教师和幼儿教师集中培训的通知 内容: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教师[2009]1001号)文件精神及《信阳市中小学教师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决定对全市中小学体、音、美、幼儿教师和部分市级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 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全市高中体育教师 (二)全市初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 (三)全市幼儿园教师(去年已培训者不再参加) 二、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名额分配 (一)体、音、美教师岗位培训   期数 报到时间 培训起止日期 培训对象 第一期 7月4日 7月5日-7月19日 1、各县区、各管理区、市直学校、全体高中体育教师; 2、各县区、各管理区、市直学校、全体初中体育教师; 3、各县区、各管理区、市直学校、全体初中音乐教师; 4、各县区、各管理区、市直学校、全体初中美术教师。 培训地点:信阳市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处 联系电话:0376—6280318 联 系 人:孟处长;联系电话:13700769190 (二)幼儿教师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为7月10日报到,7月11日至7月25日培训;参训人员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去年已培训者不再参加)。 培训地点: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教务科 联 系 人:冯士华;联系电话:13839796268、6119607。 三、培训内容与费用 (一)培训内容:聘请专家、名师讲课、新知识、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等。 (二)参训体音美教师每人交培训费360元,参训幼儿教师每人交培训费300元书费和资料费等均为50元。 培训费、住宿费、书费资料费、一趟往返路费由受训教师所在单位报销,学习期间的补助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要求 (一)今年拟定为中学体、音、美和幼儿教师岗位集中一次性培训,各县区教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师的集中培训工作,逐人落实不能错过时机,并从现在起到组织报名、代收培训费和书费。 4月15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并代收培训费、书费、上交培训院校。 反给学员发票。 (二)参训对象要按时参加培训,珍惜培训机会,尊重教师,服从培训院校的管理。 请假1天由培训院校领导批准;请假2—3天由市教育局批准。 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由本人所在单位写出文字说明,县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批准,否则全市通报批评,市级骨干教师将被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三)凡参加东北师大研究生进修班者,免此次培训。 附件:体音美幼儿园教师县区报名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1-04-06 10:59:08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1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