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河南省201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内容: 2011年河南省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4月8日开始至6月30日截止。 凡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中招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志愿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应按照所在院校安排,认真整理个人材料。 4月初,申请人向所在院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所在院校集体组织报送申请材料并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接受个人申请。 申请人个人材料包括: 1. 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 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2份复印件。 4.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 5.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 6. 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 7. 其他材料(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发布时间:2011-04-07 22:26:01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1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