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信阳市三部门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新规定 内容: (新闻中心)(记者 赵 锐)8月11日,本报民生新闻报道了“幼儿园学费涨价,群众怨言多”一文,随后记者在市物价办了解到,自7月下旬多次接到群众反映幼儿园学费涨价问题以后,市物价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三部门联合进行了相关调查,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市委、市政府针对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要求三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重新制订幼儿园收费标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良性发展。 日前,市物价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信价费【2011】第63号文件——关于调整我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适当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参照相同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自行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幼儿园在收取规定的保育教育费(含保育费、杂费、管理费)的同时,还可代收伙食费、校车费、规定的图书学具费、体检费和一次性收取被褥餐具费,但要单独立账,按学期结算,及时公布,多退少补。 除上述费用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它费用。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在开学后要求转园、退园的,幼儿园应按幼儿在园的实际天数退还保育教育费。 幼儿园在寒假、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育教育费采取按日收取的方法,按幼儿申请留园的天数计算。 幼儿园向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必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省级示范幼儿园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市一级及以下幼儿园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及代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保育教育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各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向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 【相关链接】 信阳市幼儿园收费标准      财政全供幼儿园和省级示范幼儿园,日托,每生每月210元;半日托,每生每月180元。 市一级幼儿园,日托,每生每月120元;半日托,每生每月100元。 市二级幼儿园,日托,每生每月100元;半日托,每生每月80元。 市三级幼儿园,日托,每生每月80元;半日托,每生每月60元。 基本合格幼儿园,日托,每生每月60元;半日托,每生每月40元。 另外,教育部门还明文规定:1. 此标准为信阳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最高上限。 2. 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幼儿园,其收费标准可在相应类别财政全供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可分别上浮15%和30%。 发布时间:2011-08-16 12:13:20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2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