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信阳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内容: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2]21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点设置 2012年11月3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信阳设考区,考点设在信阳市区内。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机读卡报名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 各县(区)、市直及中央、省驻信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填涂《报名信息卡》,各县(区)、各单位主管部门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考生报考信息(尤其是报名信息卡的填涂信息)核对无误后,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由各县(区)、各单位主管部门携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以及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卡》、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 张以及考试费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 市直和中央、省驻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 负责。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 号) 的规定,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80元。 五、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2012年6月26 日至7月6 日全市统一组织报名,各县( 区) 汇总后到市考试中心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可延长至7月10 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六、考试教材及培训 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出版和发行工作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 2012 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需要考试用书的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www. rsks. c1ass. com. cn)自行订书。 有关单位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经济考前培训班,须经省辖市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对培训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28 20:20:40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3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