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河南省学位认证指南(2013年12月更新) 内容: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学位认证工作指南  (2013年12月更新)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省内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认证工作,认证办法如下:    ①申请认证2003年以前(含2003年)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可从本网下载,打印或手填均可,下同);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E.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的档案馆开具)。 其中,申请认证80年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一本证书的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1份;    B.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D.《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②申请认证2004年以后(含2004年)授予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一份;    B.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C.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请注意:申请认证2004年以后授予的成人学士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本科)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认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区二楼西侧(乘D3、D4电梯到二楼下即到)。 认证时间:每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71—69691299(请在每周四工作时间拨打)。 收费标准:暂不收费。 省内学位认证可以由他人代办。 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认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学位认证。 申请认证省外(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可登陆“中国学位网”(网址:http://www. chinadegrees. cn/cn/)进行认证。 附件: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2013年11月以后用表)点击下载 发布时间:2013-12-09 18:19:03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4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