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4年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为加强人事考试工作,根据《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4号 )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实际,经批准,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其中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名、司机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工作岗位要求  1. 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 掌握人事考试相关信息和动态;  3. 能承担长期出差或加班工作;  4. 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5.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责任心强、经就业困难认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应聘:  1. 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 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4. 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 登记失业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6.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  1. 曾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且登记失业的;  2. 具有计算机操作管理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的;  3. 本科以上学历的。 (三)司机岗位:本市区户籍,具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保密意识,5年以上B照驾龄且长期从事中型以上客车驾驶。 未安置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和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依据“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训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7楼)  3. 报名审查:  (1)报名者须持身份证(复/转军人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资格证、驾驶证、就业困难认定证明、《就业失业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劳模证、军烈属证明、复员军人未就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进行图像采集,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打印)。 (二)考试时间、内容和方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60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人事考试相关法规、社会常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2. 实际操作:主要是计算机上机操作。 司机岗位现场从事驾驶操作,实际操作满分为40分。 笔试和实际操作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3. 面试:根据笔试和实际操作成绩之和,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成绩评定: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具备优先条件者列前位。 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和公示  1. 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 公示:对拟聘人员将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10天。 六、待遇和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含社会保险费等相关待遇)支付。 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监督电话:0371—67185351  咨询电话:0371—671883462014年2月8日 发布时间:2014-02-13 10:31:26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4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