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5年征兵政策解读 内容:     “兵者,国之大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适龄青年参军入伍既是公民履行宪法的责任义务,也是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利益的客观需求,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迫切需要。 立志报国、志存高远的信阳好儿女,请放飞追逐梦想的翅膀,积极投身火热的军营,在国防绿的舞台尽情挥洒精彩的人生华章。 为调动广大应征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军人权益,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都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并给军人及其家庭许多崇高荣誉和待遇。 国家优惠政策。 (1)“四优先”。 大学生征集(含大学新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组织体检、优先审批定兵及优先安排使用。 在严格政治、身体审查的前提下,优先批准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 在外就读、务工的应届毕业生在体检结束前,县级兵役机关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安排其上站体检。 (2)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 (3)考学升学优惠。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并将往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信阳市优惠政策。 (1)将履行兵役义务列入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资格审查范围。 2014年7月起,我市各级在招考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将履行兵役义务情况作为报考资格的基本条件,相关单位查验《兵役登记证》上兵役机关结论。 对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的报考人员,不能出具《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上注明有“拒服兵役义务”的,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 (2)2014年起,市、县两级每年从事业单位招录员额中拿出8%以上指标(不含转业士官事业单位安置计划),定向用于招录从我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按照考试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确定就业单位。 (3)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招录。 在每次全省招考招录前,市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向上级申报,从全市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招录员额中分别拿出10%的比例,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4)报考事业单位的适龄青年,笔试结束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奖励。 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加5分,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 下半年报考的,按相同方法和标准给予加分奖励,列入翌年征集对象。 (5)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产占主导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要拿出招录员额5%的比例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竞争和择优招录。 (6)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给予笔试加分奖励。 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加5分,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再加1分,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再加2分。 (7)已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服役期间晋升中级工以下技术等级的直接晋升,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直接认定,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直接晋升。 管理岗位人员比照同类人员,服役年限计入任职年限。 (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优抚金发放。 参军入伍后军人家庭享受优抚优待政策,城镇户口平均每人每年13200元,农业户口平均每人每年7600元,于翌年8月1日前发放到位。 优待金每年根据当地人均收入逐年递增。 现役军人津贴工资待遇。 参军入伍后,除享受基本的衣食住行外,津贴工资方面有大幅度增加。 义务服兵役期间(2年)津贴600-800元,晋级士官下士至上士工资3200-5000元(不含特殊岗位津贴)。 满12年地方政府安置工作。 征兵工作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实施,但“一年征兵全年动员”,具体条件办法为:    年龄条件。 征集的男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5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文化条件。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尽量多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和在校生。 身高、视力、体重和有关规定。 身高,普通兵男性160cm以上,其他条件兵按有关规定执行。 视力,陆勤兵右眼祼眼视力不低于4. 6,左眼祼眼视力不低于4. 5。 任何一眼祼眼视力低于4. 8,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 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则不合格。 其他条件兵按有关要求执行。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为身高(厘米)减去110。 文身瘢痕。 面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3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祼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厘米的纹身,不合格。 耳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必须在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全国征兵网http://www. gfbzb. gov. cn,可采取个人网上登记或由乡镇武装部代登方式进行),并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学校武装部报名,经目测、初审后报区人武部择优确定进站体检数量及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报名。 时间安排。 7月30日前,接受青年应征报名;8月1日开始征集,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有关规定。 应征参军不收取任何费用。 征兵中,应征青年报名、体检、服装、办理相关手续等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征青年及家长应坚决予以拒绝,并进行举报。 征接兵工作经费由政府、部队保障。 征接兵工作有专项经费保障,如征接兵人员要求提供交通工具、购买物品、安排住宿、旅游、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应征青年及家长应予以回绝。 征兵公开透明运行。 征兵中,公开征兵政策、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征接兵纪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布推荐对象、初检初审合格人员、体检人员、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定兵人员名单。 举报监督。 省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81672966;信阳市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6372072。 发布时间:2015-02-11 20:09:23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6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