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郑市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内容: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新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制订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教师113名,其中:    1. 初中教师37名    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10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 2. 小学教师50名    语文25名,数学25名。 3. 幼儿园教师26名    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两个层次招聘。 二、招聘范围    2013—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 学历要求    报考中学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分专科和本科及以上两个层次招聘。 3. 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幼儿园教师,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和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 年龄条件    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6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    1. 招聘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试讲分说课和讲课两个环节。 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说课成绩20分,讲课成绩80分。 2. 具备教师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报名人数不低于本学科拟招聘名额5:1的比例,低于5:1比例时,经招教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学科招聘名额,核减的招聘名额调剂至其他专业。 单科报名人数与本学科拟招聘名额比例超过8:1时,该学科增加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时事政治、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 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郑市教体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笔试)、体检、考核、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郑市电视台等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 同时在新郑市人社局、新郑市教体局公示栏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7月27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5:00—18:00    3. 报名地点: 新郑市教体局(新郑市北区学院路新郑一中门口东侧新郑市教体局)。 4.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纸质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打印的纸质“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检索页”等原件及复印件1套、两张二寸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学科、报名编号、姓名等信息),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上交。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护照。 5. 考试费用:招聘统一免费。 6. 其他要求: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于2015年7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试讲    1. 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 试讲内容:现行初中、小学教材。 试讲题目是由两次随机抽号来确定。 如:报考初中语文,从初中段所学全部语文课本中随机抽取一道试讲题目。 抽题目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抽取课本册数;每册临场标定约10节课时,第二次再抽取该册的某一课时,确定为试讲题目。 幼儿园等试讲内容,由评委现场命题。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教等学科者,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体育按足球和篮球两个方向招聘,试讲占40分,专业能力占60分;音乐试讲占40分,专业能力占60分;美术试讲占50分,专业能力占50分;幼教试讲占40分,专业能力占60分。 3. 公布成绩。 试讲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1. 根据试讲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 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形成的缺失名额,按该学科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聘用及待遇    依据试讲成绩和体检情况,原则上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试讲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郑市人社局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工资及社保待遇(含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由新郑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编办、人社局、监察局、教体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新郑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笔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凡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 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市纪委(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2696601    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4日 发布时间:2015-07-15 10:42:21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7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