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信阳市公开选配市直单位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委决定,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自荐、测评、考核、票决、交流工作常态化的意见》(信发〔2008〕19号)的要求,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开选配市直单位部分处级领导干部若干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等4个正职的选配 (一)选配职位及资格条件 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具有政法、法制工作经历。 ②现任正处级职务; ③现任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副处级领导职务,且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前任职); ④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前 任职)。 2、市政府机关党委书记 ①中共正式党员;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副处级领导职务,且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前任职)。 3、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①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医疗卫生工作; ②现任正处级职务; ③现任市卫生系统副处级领导职务,且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前任职); ④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前 任职)。 4、市文联正职 ①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宣传文化工作; ②现任市宣传文化系统副处级领导职务,且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前任职)。 同时,自荐人员在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选配程序 1、个人自荐和资格审查 自荐采取按职务类别定向自荐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干部应填写《干部自荐登记表》。 自荐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组织,并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再审。 资格审查贯穿选配工作全过程。 2、民主推荐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由市委召开民主推荐大会进行民主推荐。 3、素能测评及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对确定的拟提拔任职的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素能测评(年龄在50周岁以上者可免试)和组织考察。 同时,相关单位党组(党委)要结合干部自荐、民主推荐和干部的日常表现情况向市委写出拟任职人选推荐报告。 组织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常态化”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原则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科级以上干部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单位人数较少的可全员参加)。 考核组在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考察对象是否胜任拟选配职务做出评价,形成客观、全面的考察材料。 4、市委常委会决定 市委组织部根据素能测评和组织考察的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提请市委常委会票决,决定任用人选。 二、部分副处级职位的补充 (一)选任职位及自荐资格条件 自荐者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要具备下列资格(党内职务、专业性较强岗位还要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资格条件): 1、市人大机关纪委书记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人大机关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2、市纪委内设室主任7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纪委机关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3、市委办副处级纪检员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委办公室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4、市委保密局副局长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保密局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5、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纪检员1名、干部监督室主任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委组织部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6、市委老干部局副处级纪检员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7、市委宣传部副处级纪检员1名,鄂豫皖红色纪念馆副处级正职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委宣传部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8、市委统战部副处级纪检员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委统战部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9、市编办副处级纪检员1名、市事业单位登记中心主任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编办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10、市信访局副局长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信访局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或现任县区信访局长,且任正科级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 任职);11、市直工委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直工委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12、市委党史研究室副处级纪检员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委党史研究室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13、市档案局副处级纪检员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档案局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14、市总工会副处级纪检员1名、女工委员会主任1名 ①年龄50周岁以下(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 ②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现任市总工会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④自荐女工委员会主任的必须为女性。 15、团市委副书记1名、副处级纪检员1名 ①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②现任团市委正科级职务或县区团委书记,且任正科级3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前任职); ③自荐团市委副书记的年龄应 发布时间:2010-08-06 17:39:08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