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洛阳师范学院以人事代理形式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 内容: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辅导员20名(其中男14人,女6人)。 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 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专业不限;4. 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及以上等);5. 热爱学生工作,原则上在所聘岗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期间不得转岗、考博、访学等;6.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一)公布招聘信息本招聘方案在洛阳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 lynu. edu. 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22日。 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信息一律不予接受。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见本方案附件),按照系统要求真实填写相关内容,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以进入笔试阶段。 笔试人员名单在洛阳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 lynu. edu. cn/)上公布。 笔试人员在参加笔试前,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确认,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 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 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学校组织部签章)、学生干部经历(学校团委、学生处或研究生处签章)、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男女分别排序。 1.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等反映高校辅导员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 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采取演讲加专家提问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了解程度、相关知识储备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 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未到场者,面试成绩为零。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 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 对有违规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统一存放在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学校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9-68618528  高老师监督电话:0379-68618037  纪委办公室     0379-68618538  监察处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址:http://183. 170. 0. 11/fdy/洛阳师范学院2016年11月14日 发布时间:2016-11-18 15:09:38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9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