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息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内容: 息县教育体育局息教文〔2016〕02号 关于放寒假的通知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根据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3)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2016年1月28日(农历腊月十九日)正式放寒假,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定于2016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正式放寒假,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 现将寒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 中学、中心学校的总结,校长听课记录务必于1月25日前报局基教股。 二、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各学校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思想、纪律和安全教育。 教育师生遵纪守法,不参与赌博、酗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要增强防范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严防车祸、火灾、触电、摔伤、食物中毒等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祥和的春节。 三、假期可给学生布置适量作业,但要合理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 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 四、任何学校、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五、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方面(特别是校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利用假期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同时要做好规划,筹措资金,抓住冬春时机,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六、要组织人员做好假期护校工作,领导带班、教师轮流值班,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24小时不失控,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坏和丢失。 中学、中心学校的寒假护校值班表(含联系电话)务于2016年1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七、要利用假期组织教师深入到村户对特困学生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情况,做好“防辍”工作。 要继续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学生按时返校,把中小学生的流失降到最低限度。 八、要充分利用外出务工的家长回家过春节的时机,召开返乡家长座谈会、对“留守学生”进行家访,反映学生的学习、思想状况,沟通交流,探讨更为有效的教育方法。 九、放假前,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大打扫,清除垃圾死角。 十、为保证开学的第一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月十七、高中正月十六)正式上课,全体教职工要于2月19日(正月十二)到岗,对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各种计划、备课,2月20日(正月十三)组织学生报到,发放课本。 开学后,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开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 息县教育体育局2016年1月11日  发布时间:2016-01-14 13:27:26 来源:信阳考试网 链接:https://www.xyrsks.com/show/9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