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调整

作者:编辑组时间:2011-08-25 13:00 来源:信阳考试网
        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各科均为45分。责任编辑:管理员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全部评论
回到顶部